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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闻】对接2018年首批国家药品目录11006个药品纳入医保支付

发布时间:2020-10-15 05:46:58 阅读: 来源:齿轮厂家

天津北方网讯:日前,就执行2018年首批《国家药品目录》对接结果有关问题,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通知,明确执行范围及日期。

自2018年2月12日起,将11006个药品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。药品分类、备注等,按照《国家药品目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上述药品是指在《公示对接结果》附件5中,公示对接结果为“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”,且在2018年2月1日至2月5日公示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药品,以及公示期间申请在公示对接结果的基础上,进一步下调天津供应价格和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的药品。

公示对接结果为“需进一步核对信息”和“信息修改准确后,纳入医保支付范围”的药品,根据信息核对和修改情况,另行公布对接结果。公示对接结果为“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”,且在2018年2月1日至2月5日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其他药品,根据实际情况,另行公布对接结果;在公示期间申请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,不再执行本次对接结果。

为保障新老支付政策衔接,对纳入此次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中,属于原本市基本医保支付范围,但支付政策信息发生变化的部分药品,其原医保支付信息可继续执行到本市乙类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结束。为满足临床用药需求,根据临床患者反馈和企业申请,对原已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的1个药品,进行一般信息维护,自2018年2月12日生效,新老药品信息并行支付30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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